全国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2019-12-19 795

    12月18日,全国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此次会议是自然资源部组建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全系统法治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总结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认真分析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和任务,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

  会议指出,部党组高度重视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自然资源法治工作,推动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总体上看,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制度不断健全,自然资源立法水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对自然资源管理发展改革起到了较好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新时代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需要,是加快自然资源改革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证。

  会议提出了新时代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制度体系初步完善,实施体系基本健全,监督体系不断完备,基本建成一支执法严明、勤政廉洁、敢于担当的自然资源管理队伍,基本形成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相适应的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会议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推动完善自然资源管理法律制度,健全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切实规范自然资源管理权力运行和监督,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加强行政复议应诉机制和能力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能力。

  会议上,江苏、山东、河南、湖北、四川、深圳等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部各派出机构、有关直属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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